
9月30日晚間,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杉杉股份”)發(fā)布公告稱,其控股股東杉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杉杉集團”)、杉杉集團全資子公司寧波朋澤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朋澤貿易”)、杉杉集團管理人與江蘇新揚子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揚子商貿”)、江蘇新揚船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揚船”)、廈門TCL科技產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TCL產投”)、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簡稱“東方資管深圳分公司”)等重整投資人組成的聯合體簽署《重整投資協議》。
根據協議,重整投資人擬通過“直接收購+與服務信托組建合伙企業(yè)收購+剩余保留股票表決權委托”三種方式,合計取得杉杉集團及朋澤貿易所持有的杉杉股份23.36%股票的控制權。若重整成功,新揚子商貿實際控制人任元林將成為杉杉股份新的實際控制人。
重整方案顯示,新揚子商貿牽頭和新揚船共同設立有限合伙企業(yè)作為投資人持股平臺,直接收購約2.23億股杉杉股份股票,占杉杉股份總股本的9.93%。其中新揚子商貿應作為投資人持股平臺的第一大有限合伙人進行出資,對合伙企業(yè)持有的份額比例不低于40%。新揚船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參與出資,負責為投資人持股平臺繼續(xù)招募具備相應資金實力與產業(yè)背景的主體,并向其部分或全部轉讓所持之投資人持股平臺的有限合伙份額。TCL產投直接收購約4370.09萬股杉杉股份股票,占杉杉股份總股本的1.94%,并將其表決權委托予該持股平臺。
此外,管理人可根據債權人選擇,要求新揚船指定主體增補收購杉杉股份股票。
在法院批準重整計劃后,新揚子商貿將聯合服務信托設立有限合伙企業(yè)收購杉杉股份2000萬股股票,占杉杉股份總股本的0.89%。東方資管深圳分公司為信托投資人,同時為服務信托優(yōu)先級A類受益人。該部分股權表決權同樣委托給投資人持股平臺。
剩余繼續(xù)由債務人持有的杉杉股份股票的全部表決權將委托給投資人持股平臺。
根據上述方案,重整投資人以投資人持股平臺持股、合伙企業(yè)持股和直接持股方式受讓共計約2.87億股(不含增補收購的標的股票數量)杉杉股份股票,受讓股份對價約為32.84億元。
公告提示,本次重整投資協議簽署后,相關重整計劃(草案)尚需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完成經營者集中申報,以及相關法院裁定批準,后續(xù)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確定性。
杉杉股份公告顯示,公司控股股東不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違規(guī)擔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獨立完整的業(yè)務及自主經營能力,公司與控股股東在資產、業(yè)務、財務等方面均保持獨立。目前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本次事項未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實質影響,后續(xù)公司將持續(xù)努力做好各項經營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穩(wěn)健經營。
(來源:證券日報網 吳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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